乌海公租房怎么申请?乌海公租房怎么管理?
乌海公租房怎么申请?乌海公租房怎么管理?
乌海公租房怎么申请?
具有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一)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
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乌海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生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乌海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乌海公租房怎么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乌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乌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乌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乌海城区公租房,是指由市政府、市直单位或乌海区政府在乌海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人员出租的保障性质的住房。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资料及拥有机动车辆权属情况核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乌海城区公租房配租审批管理以及市直房源配租后的监督管理。
-
新疆五家渠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新疆五家渠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新疆五家渠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
-
鹤壁公租房申请条件-鹤壁公租房买卖政策
鹤壁公租房申请条件-鹤壁公租房买卖政策鹤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廉租住房...
-
呼和浩特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呼和浩特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呼和浩特公租房的管理办法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
-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