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福王朱常洵的凄惨结局 被李自成袅首炖汤
李自成命左右把福王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袅首,将头颅示众。至于那三百多斤的躯体,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与和平时期皇族的生育率最高相匹配,在明末战乱之中,皇族的死亡率也创了社会各阶层之最。明末起义军诛戮明皇室成员,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坚决、彻底。只要是朱元璋的后代,不论是主动投降还是被动俘获,不论是立地不跪还是苦苦求生,不论是拒不交代藏宝地点,还是痛痛快快地献出所有财富,结果都是一样:一律诛灭。史书中涉及王府在兵锋下的遭遇,所用的词都是“尽”“皆”“合族”。张献忠攻占常德,“荣王宗室殆尽”;攻克重庆,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尽杀之”;据有成都,蜀王朱至澎“合宗被害”……史家总结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顺逆,不分军民,是朱姓者,尽皆诛杀。”
最有代表性的,是河南福王的下场。万历皇帝以与民争利闻名史册,他派出大量矿使税监,四出搜刮,百姓有了灾荒,舍不得拿出钱来赈济。然而小儿子福王朱常洵大婚时,万历皇帝一下子抛出三十万两巨款;给朱常洵在洛阳所修的王府,花费白银二十八万两,超过祖制规定的十倍;朱常洵“就藩”时,万历一下子赐了上等良田四万顷。有了这样巨大的财富和如此众多的特权,朱常洵还不满足。他在洛阳,与民争利,“官校藐法,横于洛中”,中使四出,“驾贴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
在“稳定”时期,福王的权势看起来如泰山,谁都不敢触动。然而,一旦社会动荡起来,王府的高墙就如同纸糊的一样脆弱。他平日欠下百姓的一切,在战争中得到了一并清算: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福王朱常洵仓皇缒城而出,逃到城外一座破庙中潜藏,第二天被起义军抓获。这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以亲王之尊跪爬在李自成面前,汗流浃背,乞求李自成饶他不死。李自成不为所动,他当众斥责福王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袅首,将头颅示众。至于那三百多斤的躯体,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这一事实说明,皇族两百多年的为所欲为,积累了太多的愤怒。他们已经完全站到了普通民众的对立面,不得不以自己这一代的鲜血和生命为代价,为自己,也为以前数十代的“幸福生活”付账,就像以前每一个王朝末期一样。不要忘了,朱元璋正是打着“打倒元朝特权阶级”的大旗建立了明朝,明王朝这座大厦建立的地基也正是元王朝巨室、权贵、官宦之家的累累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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