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恐怖的农村的恶习之结阴婚:竟然要人命
春节期间,曝光出一则新闻,山西省文水县近年来频现盗尸事件,被盗尸体多为女性,有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也有七十多岁的老妪。还有女子死亡不过百日,就被挖出盗走。
记者调查发现,2013年以来,该萤光灯散光格架甘亭镇董堡村丢失尸体15具,曲亭镇侯村丢失1具、兴唐寺乡深沟村丢失11具,共计27具。而且丢的全部是女尸。
于是,为了尸体安全,有人将坟修在村庄附近,渐渐形成了“坟墓围村”的格局。更有甚者直接将坟墓建在村里,与民宅毗邻,导致村里胆小的妇女和儿童晚上都不敢出门。
这真是现代社会骇人听闻的新闻。
熟悉农村情况的人应该知道,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是一种在农村叫作阴婚(冥婚)的陋习。未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出于疼爱心情,要为他们完婚,这就阴亲。
近年来农民生活富裕,但农村迷信活动泛滥,中国北方农村冥婚现象繁盛,加上男多女少,于是发生多起盗窃女尸案和杀女卖尸案。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达到给死者配“阴婚”的目的,进行盗窃遗骨犯罪活动,从中牟取暴利。2014年,山西阳泉警方破获一起盗窃尸体案,民警经过排查蹲守,将挖掘坟墓盗窃女性尸体卖钱的犯罪嫌疑人抓获;2015年10月,山西芮城警方打掉一个涉嫌倒卖女尸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承诺以25000元的价格将女尸卖给山西省临汾市某地一“买主”配“阴婚”,随后挖墓盗尸。2014年,山东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盗卖女尸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挖出一具下葬三个月的女尸,以1万8的价格卖给专配阴婚的人。而配阴婚的再以3万余元的价格将女尸卖给“老光棍”。王某交代,女尸有血有肉越新鲜越值钱。2015年山东巨野一犯罪团伙盗窃女性尸体,高价出售至河北邯郸为男性死者配阴婚牟取钱财。巨野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侮辱尸体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对该团伙的7名成员分别判处7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收缴违法所得。
如果说盗窃、买卖尸体还算是能容忍,更有为了赚钱干脆杀人卖尸体的。
2015年12月4日,山西左权县警方接到报警后在一出租屋发现一具女尸,21日将凶手抓获,据其交代,杀人动机竟是欲卖尸给“配阴婚”的赚钱!
2010年年底,子洲农民李鹏向罗锁明(已判刑)提出倒卖女尸给人配阴婚,二人一拍即合。
2011年3月23日,二人联系到20岁患有癫痫且智力障碍的陕南洛南女子闫兰兰,并以介绍对象及支付彩礼钱为由,诱骗闫兰兰及其父亲闫太平到靖边。李鹏指使他人与闫兰兰见面,并支付给闫太平“彩礼钱”。之后,闫太平离开靖边。李鹏、罗锁明及李鹏的弟弟姜海军(已判刑)商议杀死闫兰兰卖尸牟利。同年3月27日晚,姜海军给闫兰兰注射药物致其昏迷,姜海军和李鹏共同将闫兰兰杀死。后来,姜海军联系买主出售尸体时,被买主识破致案发。
这是一条人命,还有更狠的!
为赚钱,河北临漳农民宋天堂杀害6名妇女疑犯。他通过哄骗手段,先后将4名智障女子和两名打工妇女诱骗至河北临漳县境内的偏僻处掐死,然后以每具尸体三四千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周边县乡村民为死人配“阴婚”,共获赃款两万余元。2007年4月12日,被河北警方捕获。
人间,还有多少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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