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议罪银如何令高级官员成皇帝的“抓钱手”
那么,被罚的钱哪里去了呢?如果进入国库,用于发展民生,花到老百姓身上,倒也罢了。而事实上这些钱最后都进了内务府,也就是皇帝的私人账户。搞来搞去,那些高级官员成了皇帝的“抓钱手”。
清乾隆年间,官场上流行“议罪罚款”制度,说白了,就是官员犯了错,上缴一笔“议罪银”便可免罪。罚俸制度开始施行时,目的只是针对一些较小的过错,在尚不足以撤职降职的前提下使用,让官员感到有点肉疼,以便从此更加严谨为官。但后来事情悄悄发生了变化。来看当时被罚款的封疆大吏李质颍给乾隆帝的奏疏:
“奴才于浙江巡抚任内未行奏参王燧,情愿罚银十万两;粤海关监督任内奏事错误,情愿交银二万两;四十六七两年关税盈余短少,部议赔银三万六千余两;广东盐案不实,情愿罚银十万两。奴才自四十六年起至本年,交过造办处广储司共银十四万两,其余十一万六千余两,理宜竭力凑缴,按限完纳,庶于寸衷稍安。但现在变产凑交,一时售卖不及,又恐有误限期。奴才昼夜惶悚,无计可施,唯有叩恳圣主恩施格外,准于明年起每年作为二季,交银一万五千两,奴才得以设法竭力,及时估变交纳。”奏疏中,李质颍承认四次工作失误,累计认罚20多万两银,但缴纳罚银14万两后,说一时难以凑齐,请求宽限。
尽管奏疏有哭穷之嫌,但动辄数十万两银子,已不止于对官员的惩罚。目的由惩治转为敛财,其遗患无穷。受罚者白花花的银子拿出去了,他还得拼命把这些钱挣回来。即使不为盈余,他也得把这个窟窿堵上,想方设法抠钱。于是,一层层盘剥下去,最后都转嫁到最底层的老百姓身上。
那么,被罚的钱哪里去了呢?如果进入国库,用于发展民生,花到老百姓身上,倒也罢了。而事实上这些钱最后都进了内务府,也就是皇帝的私人账户。搞来搞去,那些高级官员成了皇帝的“抓钱手”。
-
晚清的革命党第一刺客 拔出手枪后竟然不会用
政治暗杀,是清末至民国的一大社会风景。革命党人也将政治暗杀作为反清暴力斗争的一种特殊方式。吴樾遗著《暗杀时代》里这样说:“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革命党人的暗杀,是英雄式的行为,其行为本身的意义好像比目...
-
辽东公孙渊主动向孙权投怀送抱 后反悔大杀吴兵
孙权打下交州(今两广等地区)后,尝到了荔枝的味道,但孙权的胃口还没有得到满足。他异想天开,踮起脚尖眺望遥远的东北。当时东北和东吴隔着千重山、万重水,平时过惯了杏花春雨江南的生活,为什么会突然梦到冰天雪地的塞北呢?原因很荒唐,辽东的公孙渊想脱离曹魏,自立山头,要...
-
古代宫女潜规则 王昭君因不去行贿被嫁匈奴
王昭君,名嫱,乳名皓月,西汉南郡秭归(今湖北省兴山县)人,汉元帝时期宫女,14岁入宫。什么是宫女呢?宫女,也有称“宫花”的,指在宫中供役使的女子。早期的宫女,大多来源于女奴隶、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后来就不这样了。专制时代,执掌国家政权的人,规定某一时候从民间“选美”、...
-
古代人口贩卖 汉高祖曾鼓励民间“卖儿卖女”
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励民间“卖儿卖女”,并视之为救荒的手段。《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有一年闹大饥荒,一石米能卖五千钱,非常贵,灾民中饿死了一半,以致出现“人相食”的人间惨剧。为此,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以换取活命的粮食,此即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