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为何拐卖人口屡禁不止 因豪门蓄奴成风
古代中国将拐卖人口称为“略卖”,从汉代开始,法有明文此乃大罪,但因为有较大的收益,虽说王法如炉,这种买卖依然千百年来有人做。
在古代特别是蓄奴成风的汉代,将男孩子拐卖的主要目的是做奴隶,就如拐卖智障者进黑砖窑一样,以此最大限度地从奴工身上榨取利益。而拐卖女童,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或卖给那些“妓女专业户”训练,等其长大后再让其入青楼为养母谋利。
历代王朝写在纸面上的律法,对“略卖人”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汉代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杀伤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并提,并处以磔(音同“哲”,砍头后并将尸体分裂)刑。后世王朝的立法基本上沿用这类规定,只是刑罚轻重有所不同。
如唐律根据拐卖人口的结果不同而区别给人贩子定罪:将他人拐骗为奴婢,或将他人卖给别家做奴婢的,处绞刑;为部曲(介于奴婢与良人之间的社会阶层)的,处流刑三千里;为妻妾子孙的,处徒刑三年。《元史·刑法志》载:官民人等“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一律交有司处置。元朝略卖人口和造假币、掘墓、纵火一样是大罪。
中国古代人身权利是不平等的,因身份而有差别,因此被拐者的身份不同,对人贩子处罚是不一样的。拐卖别家的奴仆,在官府看来,和盗卖人家的财产不一样。若拐卖“良人”去给人当奴婢,等于让一个人的身份遭到贬谪,丧失了自由,那么处罚起来尤其严重。如《大明律》规定:拐卖的是他人的奴婢,比拐卖良人轻一等。
-
晚清的革命党第一刺客 拔出手枪后竟然不会用
政治暗杀,是清末至民国的一大社会风景。革命党人也将政治暗杀作为反清暴力斗争的一种特殊方式。吴樾遗著《暗杀时代》里这样说:“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革命党人的暗杀,是英雄式的行为,其行为本身的意义好像比目...
-
辽东公孙渊主动向孙权投怀送抱 后反悔大杀吴兵
孙权打下交州(今两广等地区)后,尝到了荔枝的味道,但孙权的胃口还没有得到满足。他异想天开,踮起脚尖眺望遥远的东北。当时东北和东吴隔着千重山、万重水,平时过惯了杏花春雨江南的生活,为什么会突然梦到冰天雪地的塞北呢?原因很荒唐,辽东的公孙渊想脱离曹魏,自立山头,要...
-
古代宫女潜规则 王昭君因不去行贿被嫁匈奴
王昭君,名嫱,乳名皓月,西汉南郡秭归(今湖北省兴山县)人,汉元帝时期宫女,14岁入宫。什么是宫女呢?宫女,也有称“宫花”的,指在宫中供役使的女子。早期的宫女,大多来源于女奴隶、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后来就不这样了。专制时代,执掌国家政权的人,规定某一时候从民间“选美”、...
-
古代人口贩卖 汉高祖曾鼓励民间“卖儿卖女”
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励民间“卖儿卖女”,并视之为救荒的手段。《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有一年闹大饥荒,一石米能卖五千钱,非常贵,灾民中饿死了一半,以致出现“人相食”的人间惨剧。为此,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以换取活命的粮食,此即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