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房叔”万两买别墅 等于穷人1400年生活费
《水浒传》中,高俅、蔡京,位列三公,工资高,会捞钱,住房自然排场,可以做“房叔”。大周皇族子孙柴皇城、柴进,住的是庄园式大宅,可以做“房叔”。乡村名流史太公、祝太公,住大庄院,几十口人进出,可以做“房叔”。
但在宋朝,做“房叔”的难度很大。《宋史》说,太平兴国元年,汾州防御使田钦祚,掏了1万两银子,在开封买了座别墅。太平兴国二年,武宁军节度使陈洪进,掏了1万两银子,在开封买了几座别墅。太平兴国三年,枢密使楚昭辅,仍掏了1万两银子,在开封买了一座别墅。
一座别墅花费1万两,在宋朝,这是个天文数字。范祖禹说过,元祐二年,一个穷人,每天花费20文,就能过活。绍兴十三年,官方搞人道主义,每天给临安府囚犯20文生活费,每天给外地囚犯15文生活费,可以保证其饿不死。真宗朝,吕夷简刚出道做官,月俸5贯800文,年薪才69两银子。宋代实行募兵制,士兵靠军饷养家。宋仁宗时,中等禁军家庭每年花费50贯,平均每天130余文,就能解决一家温饱。那么买一座别墅,相当于吃掉穷人1400年的生活费,吃掉中等禁军家庭200年的生活费,花掉低层官员吕夷简140年的工资。
做房叔的好处,除了不动产可能增值,还能用于出租。北宋有个文同,写诗回忆他在秦蜀一带担任一把手,曾租房10间,每月缴房租4贯。《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大中祥符五年,开封府华容县有一处住宅,“日僦钱五百”,日租金500钱。秦蜀属于穷地区,房租当然较低;华容县在繁华的首都,房租必然走高。
但有人偏偏不信邪,在偏僻之地买房,结果真做了吃高房租的房叔。
魏泰《东轩笔录》说,北宋丁谓,才高几斗,政绩不错,但喜欢溜须拍马。仁宗时,老丁在开封的冷柜街买了一套房子。冷柜街地势低洼,增值空间较小。
但这难不倒老丁。首先,他打着蓄水消防并美化环境的旗号,在会灵观修建了一个蓄水池,挖出来的泥土就直接运到自家门前的洼地上。然后他向仁宗打报告,找理由把家门前的马路拓宽,在附近修桥。一下子,这里变成交通要道、黄金地段。老丁的住宅,房价和房租不腾腾上涨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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